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教研室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奖励在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研室,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研室工作检查评估暨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重工商大派院〔2016〕57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近两学年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时间
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
二、评估范围
学校正式批准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的教研室。
三、评估标准
教研室工作评估标准:按照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》执行。
四、评估程序
1.各教研室自评材料分学年准备,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(部)。
2.各二级学院(部)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》对本部门教研室上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并打分,于6月7日前 将教研室评估材料交至教务科研处。
3.2017年6月20日前,教务科研处组织评估专家(5名)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》对各教研室进行评估打分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公示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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